汉氏联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2016-11-177846点击
公告编号:2016-026
证券简称:汉氏联合 证券代码:834909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3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c/announcement)披露了《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公告》”)。经核对审计后数据(审计报告号:致同审字(2016)第110ZB3314号),现对《董事会决议公告》进行如下更正:
1.《董事会决议公告》之“二、会议表决情况”之“(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昂赛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文件: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公司自查了2015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天津昂赛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昂赛”)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具体包括汉氏联合支付天津昂赛委托研发费3,301,886.70元、无形资产转让费
2,000,000元;汉氏联合全资子公司北京汉氏联合干细胞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天津昂赛技术服务费1,894,716.95元;汉氏联合向天津昂赛提供技术服务:本期发生额86,792.46元,本期应收款账面余额92,000.00元。”
更正后: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公司自查了2015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天津昂赛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昂赛”)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经 公告编号:2016-026
审计(致同审字(2016)第110ZB3314号),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昂赛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汉氏联合支付天津昂赛委托研发费3,301,886.70元、无形资产转让费1,886,792.4元;汉氏联合全资子公司北京汉氏联合干细胞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天津昂赛技术服务费1,894,716.95元;汉氏联合向天津昂赛提供技术服务:本期发生额86,792.46元,本期应收款账面余额92,000.00元。”
2.《董事会决议公告》之“二、会议表决情况”之“(五)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汉氏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文件: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公司自查了2015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北京汉氏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汉氏广安”)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其中包括汉氏广安向汉氏联合借款2,500,000.00元。”
更正后: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公司自查了2015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北京汉氏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汉氏广安”)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
经审计(致同审字(2016)第110ZB3314号),公司与关联方汉氏广安之间的关联交易指汉氏广安应付汉氏联合往来款2,900,483.67元。”
3.《董事会决议公告》之“二、会议表决情况”之“(六)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韩忠朝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原文件: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公司自查了2015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与关联方韩忠朝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具体包括汉氏联合支付韩忠朝借款、利息
5,180,000.00元;汉氏联合控股子公司贵州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代收韩忠朝政府补贴1,000,000.00元。”
公告编号:2016-026
更正后: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公司自查了2015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与关联方韩忠朝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经审计(致同审字(2016)第110ZB3314号),公司与关联方韩忠朝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汉氏联合控股子公司贵州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代收韩忠朝政府补贴1,000,000.00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董事会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