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关于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2015年11月13下发的《关于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氏联合”、“公司”),已会同主办券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华融证券”)、法律顾问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申报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答复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据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前5大客户中并未详细披露客户名称原因为商业秘密,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说明豁免信息披露的原因、依据、脱密处理方式,豁免信息披露是否影响投资者判断;如需要,请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提交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答复:
经主办券商、律师与公司确认,公司将不申请豁免单独披露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所涉储户姓名。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六、销售及采购情况/(一)销售情况/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1)2015年1-5月份前5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公司本期全部销售金额的比例
山东医科元 1,205,377.33 3.78%
刘晓萍 70,943.40 0.22%
朱珊 67,688.68 0.21%
李小娟 65,475.00 0.21%
张曼玉 64,150.94 0.20%
合计 1,473,635.35 4.63%
(2)2014年前5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公司本期全部销售金额的比例
山东医科元 717,547.15 1.25%
天津昂赛 420,283.01 0.73%
王冰雪 84,500.00 0.15%
范婷 68,018.87 0.12%
杨雯涵 67,783.02 0.12%
合计 1,358,132.05 2.36%
(3)2013年前5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公司本期全部销售金额的比例
娜仁高娃 50,300.00 0.13%
吴鸿雁 42,941.81 0.11%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公司本期全部销售金额的比例
田莉 40,170.00 0.11%
吴海蓉 35,600.00 0.09%
侯清燕 35,600.00 0.09%
合计 204,611.81 0.54%